公司頒發關于“薪酬、請銷假”等新規定
2008-3-7
根據國家2008年新頒布的《勞動法》、《勞動合同法》有關規定,人力資源部對公司相關的具體制度進行了修改,并于3月4日開始執行。這次重新修訂的制度包括《員工請銷假管理規定》、《員工薪酬管理規定》、《員工待崗、下崗管理規定》、《員工聘用及勞動合同管理規定》四個新文件。